【智慧城市網 協會要聞】1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地方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22 第 1 號(總第 219 號))批準發布7項地方標準。其中,由廣東省公安廳科技信息化總隊提出并委托我會牽頭組織修訂的兩項廣東省地方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以下簡稱“高校要求”)DB44/T 702-2022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以下簡稱“中小幼要求”)DB44/T 834-2022予以發布,并于2022年4月11日開始實施。
近幾年,校園安全事故案件呈上升趨勢,加強學校的安保工作迫在眉睫, 相關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的修訂和推廣應用對維護學校治安穩定,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具有重大的安全意義。
《高校要求》代替DB44/T702-2009《高等院校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與DB44/T702-2009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修改標準名稱;將適用范圍擴展為廣東省高校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日常使用、運行維護;將適用單位擴展為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普通高等學校及所屬單位、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更新補充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取消三級風險等級劃分,界定了高校的“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公共區域”,采用列表的形式將各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公共區域所需的安全技術防范設施逐項列明;增加技術系統的邏輯結構圖,更清晰的描述了各系統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明確規定接入部分各系統的功能要求和技術指標,安全防范平臺和監控中心的建設要求,以及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增加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營方面的要求。
《中小幼要求》代替DB44/T 834-2010《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與DB44/T 834-2010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修改標準名稱;將適用范圍擴展為廣東省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中專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運行維護;將適用單位擴展為廣東省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中專學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訓機構或場所;更新補充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修改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重點防范部位設施配置表;刪除聯網技術要求;增加訪客管理系統主要功能要求、防沖撞系統或設施主要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應急廣播系統主要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營方面的要求。
以上兩項廣東省地方標準的修訂,是對各級政府對高校以及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建設要求的貫徹落實。一方面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提供清晰明確的校園技防建設指導規范,指導全省教育行業不斷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有效降低校園安全事故發生的機率,為全面提升校園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標準文件,推動建設平安校園。
接下來協會將繼續做好安防領域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協助行業主管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共同推進安防行業有關標準的制修訂,推進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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