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礦車自動滅火裝置是一種專門設計用于煤礦井下礦車的防火安全設備。它采用的感測技術和撲滅措施,旨在及時發現和撲滅礦車內部可能發生的火災,以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和煤礦財產。
該裝置通常由以下幾個主要組成部分構成:
1、火焰/煙霧探測器:通過安裝在礦車車廂內的探測器,實時監測礦車內是否出現火焰或煙霧。一旦檢測到異常情況,探測器將發出信號,觸發后續的滅火措施。
2、噴火抑制劑系統:該系統包括滅火器和噴頭。根據火災等級和礦車類型選擇適當的滅火劑,當探測器觸發報警信號時,噴頭將釋放滅火劑,在礦車內形成滅火霧氣,抑制和撲滅火焰。
3、控制器和報警系統:控制器是裝置的中樞,負責接收和處理探測器的信號,并觸發相應的滅火操作。同時,它還可以通過聲光報警器或其他警示裝置向礦工發出火災警報,提醒他們采取緊急逃生措施。
煤礦井下礦車自動滅火裝置具有以下應用特點:
1、自動感測:裝置采用多重探測技術,能夠實時監測礦車內部環境,如溫度、煙霧、氣體濃度等參數,一旦探測到異常情況,會立即啟動滅火程序。
2、快速響應:裝置能夠迅速感知火源并啟動撲滅措施,大大減少了火災蔓延的時間,降低了損失和風險。
3、高效滅火:裝置配備高效的滅火劑,能夠迅速而有效地撲滅火源,阻止火勢進一步擴散。
靈活布置:噴頭根據礦車的構造和布局進行合理布置,確保能夠快速、均勻地覆蓋整個車廂,提供的滅火保護。
4、智能監控與報警:裝置具備智能化的監控與報警系統,一旦發生火災,會通過聲光報警器、聯動控制室等方式及時向礦工發送警示信息,提醒他們采取逃生和滅火措施。
5、可靠性強:裝置經過嚴格的設計和測試,具有穩定可靠的性能,可以在惡劣的井下環境中正常工作,確保煤礦井下礦車的安全運行。
6、定期維護保養:為了保證裝置的持續可靠性,需要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工作,包括檢查傳感器、滅火劑補給、噴頭清洗等,以確保其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正常工作。
井下礦車全自動滅火裝置的應用,可以大大減少車輛火災的損失,提高重型車輛、井下運輸車輛、自卸車輛和轉動機械車輛等的消防安全水平和滅火能力,目前常用的汽車智能滅火產品。
應將任一備調總線回路的傳感器與消防設備電源監控器相連接,接通電源,使監控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
4.9.2 對消防設備電源監控器下列主要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監控器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GB 28184 的規定:
1 自檢功能。
2 消防設備電源工作狀態實時顯示功能。
3 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
4 故障報警功能:
1)備用電源連線故障報警功能;
2)配接部件連線故障報警功能。
5 消音功能。
6 消防設備電源故障報警功能。
7 復位功能。
4.9.3 應依次將其他回路的傳感器與監控器相連接,使監控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在備電工作狀態下,按本標準第4.9.2條第4款第2項、第6款、第7款的規定,對監控器進行功能檢查并記錄,監控器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GB 28184 的規定。
Ⅱ 傳感器調試
4.9.4 應對傳感器的消防設備電源故障報警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傳感器的消防設備電源故障報警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切斷被監控消防設備的供電電源;
2 監控器的消防設備電源故障報警和信息顯示功能應符合本標準第4.1.2條的規定。
Ⅰ 消防設備電源監控器調試
4.9.2 消防電源監控系統由消防電源監控器、電壓傳感器、電流傳感器等設備組成,對消防設備電源進行24小時監測,當各類為消防設備供電的交流或直流電源(包括主、備電)發生過壓、欠壓、缺相、過流、中斷供電等故障時,消防電源監控器實時顯示電壓、電流值及故障點位置,同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記錄故障信息。應將消防設備與消防設備應急電源相連接,接通消防設備應急電源的主電源,使消防設備應急電源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10.2 應對消防設備應急電源下列主要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消防設備應急電源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 16806 的規定:
1 正常顯示功能;
2 故障報警功能;
3 消音功能;
4 轉換功能。
4.10.2 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是以蓄電池為能源的應急電源,包括交流輸出的消防設備應急電源和直流輸出的消防設備應急電源,其主要功能是在主電源發生故障時,為各類消防設備供電。這里所說的消防設備指的是消防風機、消防水泵等除消防應急燈具之外的在火災發生時需要使用的和消防有關的設備。